疫情当前,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战“疫”、办案两兼顾,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用新方式开展办案工作。
为避免疫情期间因人员流动、聚集接触带来的感染风险和隐患,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县公安局、县看守所的工作协调联系,建立了防疫期间的办案工作新机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2020年2月27日,在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大姚县看守所的密切配合下,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及其助理到设置了远程讯问系统的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利用远程提讯视频系统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同时,在值班律师到场见证的情况下,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作了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记录,犯罪嫌疑人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远程提讯完毕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大姚县看守所,由值班民警交由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进行了核对确认后,签名按印认可。
远程提讯方式在办案人员不到达在押场所,办案人员与在押人员不接触的情况下进行了全程讯问,既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又确保了在押场所的防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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