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期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铜官区检察院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启用远程提讯系统助力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2月25日,铜官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完成对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工作。提审现场,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和律师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对话,电子屏幕实时传输画面,检察官在远程提讯室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后果,律师远程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知悉自已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最终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驻看守所值班人员帮助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整个提讯过程设备连接通畅,音画质量清晰,办案过程方便、快捷、高效,让承办检察官、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既能“面对面”,又能“零接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铜官区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保证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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