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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校园,便携开庭系统的便捷之处

文章来源:南京V法院人气:676发表时间:2021-01-06

把100场庭审搬进校园,把法治的种子在菁菁校园中种下,是今年以来,南京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的“百场庭审进校园”活动的目标。

选择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庭审判,让在校学生亲身感受庭审过程,让学法实践更加畅通无碍,5月17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就来到了“庭审进校园”的第二站:南京财经大学。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鼓楼法院走进了南京财大法学院,用两个课时的时间让大学生观摩了一个庭审,同时通过互动环节给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律实践课。

本次挑选了一起案情较为简洁,但又对学生未来的就业有一定启示价值的案件走进了南京财经大学。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还是跟着小编去了解一下吧!

什么情况?!

小蔡说自己在2016年9月30日入职追梦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但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7年3月31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任何补充。所以要求追梦公司支付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追梦公司则说小蔡是在2016年10月12日入职的,总共工作五个半月,后来小蔡在2017年3月31日离开公司,其离开后一周内,没有与公司有任何沟通,公司并未单方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追梦公司也认可没有和小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是对于工资、提成、春节福利等均有口头约定,而且公司也按照约定履行,从未拖欠,同时认为自己的公司是小微困难企业,勉强维持生存,因此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小蔡便将追梦公司告上了法庭

也就有了今天南京财经大学的这场

校园庭审进行时!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使整个庭审过程更加顺畅地进行,首次使用了便携式庭审系统,瞧!图中的这箱装备,解决了巡回开庭的“三同步”问题。

一切就绪,准备开庭啦~

开庭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9时20分许,随着审判长朱大亮手中庄严的法锤应声落下,庭审在南京财经大学的模拟法庭就此拉开帷幕。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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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依次展开。庭审中,主审法官娴熟驾驭庭审节奏,引导当事人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双方代理人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使庭审过程精彩纷呈,诉辩交锋激烈。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该案虽是一起小案件,但由于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所以旁听的学子们听的十分认真。在原、被告双方的发言后,同学们时而低头思考,时而眉头紧缩,看来这个案件带给他们的触动不小呢。

庭审的最后部分,法庭向原、被告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由开始的对抗转为互相让步,并最终达成了双方均可接受的和解协议,如此双方的补偿方案,使原告的主张也得以部分实现。被告当场兑现了补偿金额,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闭庭后,法官还结合本案,给在场的旁听学生上普法课,引导学生学好劳动法,将来走向社会后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而作为一名劳动者也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积极为供职单位效力,如此才能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赢。法官授课结束后,还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回答了学生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如学生毕业入职单位时该注意哪些事项?找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第二站进财大,尝试实践教学庭审模式

南京财经大学对于本次鼓楼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表示十分支持,学校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学生亲临案件审理现场,把书本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知识的积累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培养和储备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对于完善高校法律实践教育,组建“双师型”教师团队,尝试“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简言之,“院校共建”可以共享法院与高校法律资源,实现双赢。

本次带着这个案件来到南京财经大学,也是我们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主要综合了以下三个原因:

1.劳动争议案件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因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人身附属性,双方关系维系期间,均不会刻意保留证据,因此一旦发生争议,较之其他类型案件,多会出现当事人陈述不一。使得案件事实更难以厘清,选择此类型案件公开观摩庭审,能更好的体现证据、证明力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律意义,这点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应能更好的提升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使其更清晰了解审判意义;

2.在校大学生即将面临毕业、就业的现实问题,本案系大中专院校就业后产生的劳动争议,通过本案受理,一定层面向在校学生介绍就业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3.相对于第二点,本案被告为普遍存在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员工较少,没有专门的人事、财务人员,用工过程中对最基础用工法律问题均不了解。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中一部分选择自主创业,就此部分学生可以过本案的公开观摩汲取一定的用工经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纠纷。

鼓楼法院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收到前来旁听的财大学子们的一致好评,许多学子反映:百闻不如亲临现场旁听,尤其能有机会与法官交流互动,既长了知识,又为将来择业提供了帮助。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旁听机会。

我们也希望可以通过本次公开观摩庭审,指明案件查明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差异之处,宣传审判公平、公正的含义。祝愿即将走向社会的在校生们,可以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收获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