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房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在通过视频系统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近日,身处房县检察院办公区的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分别对羁押在房县看守所和十堰看守所,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非见面”的远程讯问。
这是十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首次使用远程提讯系统,也是首次成功实现跨区域远程提讯。
远程提讯系统是借助视频传输等设备,在办案中进行远程提讯、证据展示、电子笔录、过程记录等一系列操作。它改变了以往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面对面进行的方式,办案人员只需通过屏幕即可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实时交流,并能利用主、辅屏多功能终端实现笔录、物证的同步展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该院党组“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检察工作”的要求,该院技术部门干警主动作为,充分应用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检察办案服务。通过该院驻所检察室和房县看守所对接,依靠十堰市检察院技术部门技术支持,市院驻所检察室和市看守所协调,打通了远程提讯通道,优化了远程提讯方案。实现了提讯证、权利义务告知书、讯问笔录等文书材料的传送等都通过网络进行,看守所民警只需将犯罪嫌疑人带至看守所讯问室,检察干警通过视频进行讯问、利用远程网络打印机打印讯问笔录,然后由看守所民警交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实现了全过程的“不见面”,做到了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远程提讯既坚持了疫情期间隔离、防控的工作要求,又落实了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要求。”——两次远程提讯的参与人,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李兵这样评价远程提讯的作用。
“提讯过程视频和语音清晰,讯问过程连贯、高效,虽然只是通过电视屏幕和犯罪嫌疑人见面、对话,但感觉和以前当面提审没有区别......”主办该案的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张屹檬评价远程提讯系统为案件办理打通了高效通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仅仅是远程提讯“利器”得到应用,该院将各项种信息化手段应用于办案中,确保工作不停歇、监督不放松。
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通过看守所联网视频系统,在办公室即可实现对看守所监控画面的监视、回放、录制等操作,保证了驻所检察动态监督不放松;该院各部局通过检察内网邮件上传下达,干警通过手机参加视频讨论,有序推进工作;另外,该院建设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指挥调度大厅、智能语音云平台等智慧检务项目都在疫情护控期间得到应用,提升了办案质效。
“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检察保障!全体检察人员将保障疫情期间的办案安全,也不会漏掉任何一个审查的‘规定动作’,我们有信心让所有案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疫情面前,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柯昌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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