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开庭” 普法驿站巧搭“桥梁”
文章来源:模拟法庭_科技法庭_认罪认罚_公益诉讼_诉讼服务_检察听证_同步录音录像系统_深圳市亚讯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人气:1062发表时间:2019-12-31【小中大】
“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
“模拟法庭”在朝阳区大屯街道
正式开庭了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是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之一,吸引了大屯街道社区群众100余人参加。与正式庭审一样,在这次模拟庭审中,国徽、法袍、法槌等法庭应有元素应有尽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角色一应俱全,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庭审环节一个不落。据悉,九位参与庭审的人员,是由北京市三中院行政庭的干警和街道的工作人员“扮演”,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还以拟定的脚本为基础,及时对庭审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总结,引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将相关法律知识巧妙地向观众传递、渗透。庭审结束后,观众踊跃提问,与模拟法庭参与人员进行了互动。
活动的成功举办离不开精心的前期准备,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开展之前,三中院干警专门进行了彩排演练,围绕拟定脚本、模拟案情、角色安排、庭审节奏等各个细节进行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力争使模拟案件素材能够打动社区群众,起到普法宣传、指引示范的作用。
模拟法庭结束后,三中院干警趁热打铁,为社区群众做了一场有关房屋变更登记法律问题的讲座。
如何进行房屋登记的申请与办理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包括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谁可以申请房屋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除此之外,对于两类特殊的房屋,有相应的规定。
1.共有房屋,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2.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如何提交材料?
公民申请房屋登记时,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提交登记材料需留心:
1.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3.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4.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5.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法官建议
——如何保护好房屋产权
(一)妥善保管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包含了诸多个人信息,对个人生活至关重要,应妥善保管,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纠纷。公民也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当发现证件丢失后,应及时向主管机关声明,按照主管机关提示办理挂失、公告遗失、补办等手续。另外,广大群众发现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检举,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审慎签字捺印
社会实践中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为提高交易的效率,往往以签字或捺印的方式表示同意。在签字捺印时应十分审慎,具体来讲应注意:
1.认真全面阅读文本记载的条款,尤其是对个人权益影响重大的条款,如租赁合同的租金数额约定等,切忌因为一时冲动而疏忽大意,而应冷静、慎重地对待自己签字捺印的内容。
2.避免在空白纸张上签字捺印,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在司法实践中,白纸上签字后被他人伪造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就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困扰,甚至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主动学法用法
人民群众是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只有全民法治意识的整体提升,才能保证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大家要主动学法用法,模范遵守法律,为法治建设贡献人民力量与智慧。
之后,干警们就街道群众的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居民们前来咨询的大多是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的解答得到了居民们的一致好评。
活动取得圆满结束,社区居民们表示,三中院干警们来到老百姓家门口进行普法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常识,指导了大家如何正确处理法律问题,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希望三中院干警今后能常到社区来。
2014年7月,三中院与朝阳区大屯街道安慧东里社区共同签订了《共建法治社区协议书》,五年来,三中院以召开座谈会、专题授课、“12.4”宪法日宣传、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形式共组织各种活动近20余次,受众达1500余人次。2018年,“社区工作站”的品牌项目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并在“双报到”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接下来,三中院将会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在法院和街道、社区之间巧搭“桥梁”,切实联系群众,将“老百姓家门口的普法驿站”开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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