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亚讯威视官方网站!今天是:2024-05-07 星期二

服务热线:400-8010-590 0755-29469551最新解决方案人才招聘
行业新闻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文章来源:湛江检察人气:546发表时间:2021-05-26

“我真的错了,大错特错……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回去一定告诫村里人

不要再心存侥幸,

不要再擅闯军事禁区……”


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掩面长叹,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提问环节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时常会存在一个疑虑,控辩协商的真实性、自愿性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有怎样的措施可以强化这样的保障?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2021年5月24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郑某某涉嫌妨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一案中,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诉讼权利。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知识链接


2020年10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并提出要“建全量刑协商机制,探索建立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公信度。”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刑事诉讼全程认罪认罚可视化的实现,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实措,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控辩协商的依法、平等、充分和规范,有效减少被告人“以具结过程不自愿”为由,庭上突然反悔或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的情况。

此次是湛江检察机关首例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也是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不断增强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要求的有力举措,今后这种做法将在全市推广。认罪认罚不能只是流于书面等形式,通过全程录音录像把具结过程固定下来,不仅是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保障,也是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的必经之路。

湛江检察首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


什么是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

同步录音录像?

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证据开示、量刑建议协商及说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适用范围

拟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应当对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录制地点

应当在羁押场所或者检察机关办案区进行。

录制要求

控辩协商应当在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协商应当由检察官主持,检察官助理或者书记员予以协助,参与协商的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从协商参与人员到齐开始录制,至签署完认罪认罚具结书结束。控辩协商开始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像录制的图像应当全面反映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以及协商场景等情况,并显示与协商同步的时间数码。同步录音录像应当逐人录制,遵循客观、全面、规范、便捷原则,不得选择性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录制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情况;

(二)对拟起诉的犯罪事实、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说明理由、依据,听取意见进行协商的情况;

(三)根据协商需要,开展证据开示的情况;

(四)告知具结反悔后具结书失效、检察机关将撤回从宽量刑建议并可能依法提起抗诉等后果的情况;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见证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相关协商情况。

录像的保管和使用

控辩协商结束后,参与协商的检察人员应当及时将同步录音录像视频资料回传至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市级集中存储平台。保存期限一般为判决生效后一年。

因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需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检察技术部门应当协助配合调阅,并记录存档。

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对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提出异议的,检察官可以将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移送法院,必要时提请法庭播放。

来源、平台:湛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