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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长啥样?少年法庭是干嘛的?

文章来源:新京报人气:584发表时间:2021-04-07

浅黄色的审判桌椅、浅蓝色的墙面、U字形的法台……这就是海淀法院的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是指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或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法庭。1984年,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诞生于上海长宁。随后,北京等地开始跟进,仿照上海的做法建设了一些少年法庭。北京第一批少年法庭诞生于1987年,海淀法院的少年法庭便是其中之一。

少年法庭与普通法庭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特别设置?近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海淀法院少年法庭。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设置的U字形法台。新京报记者 景如月 摄

桌椅呈暖色调、被告席更矮,少年法庭细节多

走进位于海淀法院一层的少年法庭,记者发现,少年法庭的许多细节营造出与普通法庭截然不同的氛围。

在少年法庭,法台后上方正中悬挂国徽,同时写着“少年法庭”四个大字,法台对面的墙上写着“教育 感化 挽救”,这是少年审判工作的理念和原则。

环顾四周,法庭的墙壁是浅蓝色的。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秦硕介绍,将墙面刷成接近天空的颜色,是希望孩子们在这里能够感受到不一样的法庭氛围。

少年法庭的内部装修也“颇为讲究”。

正常的成人法庭采用深棕色的内装修,内部装饰普遍棱角分明,营造出威严庄重的气氛。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的内装修则呈现暖色调——桌椅、法台、法椅均为浅黄色,椅背为白色。

对比普通法庭的法台,这里的法台是一个U字形。秦硕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海淀法院首创了U字形法台。之后,全国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实践探索,陆续推出了圆桌形法台、多边形法台等。“U字形法台像一个张开的怀抱。因为这里审理的案件都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我们希望让孩子觉得大家不是站在他的对立面,而是就像在上课一样。”

值得一提的是,U字形法台的高度也跟普通法台不同。秦硕表示,在普通法庭中,法台整体是设立在一个台阶上的,以体现法庭的尊严和法官在法庭上掌控的权威。但少年法庭去掉了法台下面的台阶,法台与被告席、其他席位的高度一致,“我们不希望给孩子一种压迫感和不太平等的感觉。”

视频|少年法庭长啥样?有哪些特殊设置?记者实地探访

少年法庭设置帮教席等位置。新京报记者 李欣侗 摄

记者注意到,U字形法台上除了设置审判长、人民审判员等位置之外,还设置了社会调查员、帮教席等位置。

这种设置是专门为少年法庭设计的。秦硕介绍,社会调查员在少年审判过程中是一个非常特殊和重要的身份,其会在前期做好孩子家庭背景、学校朋辈关系的调查,在法庭上,社会调查员将宣读调查报告,让合议庭成员更了解这个孩子出现问题的原因。

而帮教人员一般是除法定代理人外能为孩子提供帮助和感化教育的人,比如老师、朋友、长辈等。帮教人员会被邀请坐在帮教席上,在开展法庭教育时对孩子进行帮教。

此外,少年法庭还设置了“合适成年人”席位。当法定代理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由其亲属或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指派的人员代替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记者还发现,少年法庭被告席桌子的高度对于成年人来说相对较矮。“这是和学生课桌差不多的高度,专为青少年设计,比正常法庭的被告席矮很多。我们希望未成年人坐在这里时,感觉像是在教室而非法庭。”秦硕说。

多功能室设私密谈话间,小熊玩偶有特殊作用

浅绿的墙面、低饱和度颜色组成的拼色小桌、各式玩偶和玩具、《爱的教育》等儿童读物书籍……除了少年法庭,海淀法院还为少年审判相关工作的开展专门设立了一个多功能室。

秦硕介绍,这个多功能室是北京首个少年法庭配套的集私密性谈话、心理疏导、私密会见、开庭、候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室。

视频|少年法庭长啥样?有哪些特殊设置?记者实地探访

海淀法院为少年审判相关工作的开展设立多功能室。新京报记者 景如月 摄

记者看到,多功能室进门左手边的位置摆放了一排沙发,上面放了若干靠枕和一个玩具熊,这个区域外侧还设置了一个可推拉的玻璃门。据了解,这个空间主要是为孩子进行心理疏导的区域,玻璃门可以为孩子和心理辅导老师提供私密、独立的谈话空间,给予孩子安全感。

同时,房间内的物品不会选择尖锐的,如沙发前的小桌上放着布质的玩具花,不会伤害到小朋友。

“实际上,这个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特殊的含义。”秦硕说,“就像沙发上这个小熊玩偶也不是乱摆的。我们在一些性侵的案件里,可能要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如果孩子比较小,我们不会直接询问当时侵犯行为是什么样的,而是由心理老师用这只小熊来引导孩子,让孩子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还原到小熊身上,防止二次伤害。”

视频|少年法庭长啥样?有哪些特殊设置?记者实地探访

性侵案件中,心理老师会用小熊玩偶引导孩子还原当时的侵犯行为。新京报记者 李欣侗 摄

而在右手边,则放了一个低饱和度颜色组成的拼色小桌和若干个椅子。秦硕介绍,这个实际上是一个小法台。

目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已下降到8周岁,也就是说,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

“8周岁的孩子直接进入法庭,可能或多或少有些恐惧,所以对于低幼龄儿童,我们安排了一个这样的小桌子,可以在这里开庭。”秦硕介绍,低幼版的民事案件一般会在此处进行询问或者开庭。比如,涉及8周岁到10周岁儿童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双方存在争议起诉到法院来,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征求孩子意见的,这种案件需要孩子出庭,一般会安排在此处。

“这个房间,是海淀法院在30余年少年审判工作过程中进行的一个创新性工作。我们能感觉到,孩子们进入这个房间后状态明显不一样,会更放松而非有压迫感,进而使涉及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秦硕说。

新京报记者 徐美慧 刘婧瑜 景如月 李欣侗 视频报道

编辑 白爽 校对 危卓

来源:新京报